漏报统计数据一医院被查处
-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 发布日期:2024-12-06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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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X市统计局在执法检查时发现,X医院上报的20XX年1-X月“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指标,上报数36560千元,检查数43250千元,差错额6690千元。上述提供统计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八条之规定,属于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经检查,主要原因是该医院统计人员对国家统计制度学习理解不够,导致漏报有关指标数据。
处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X市统计局给予该医院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该单位按照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案例启示:
本案中医院的统计人员没有仔细研究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的填报范围,部分指标数据与报表填报口径不一,责任心不强,以致漏报统计数据。由此可见,单位重视统计工作,统计人员及时参加培训,熟悉了解统计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才能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杜绝统计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