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违法案件
  •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 发布日期:2023-02-08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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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20XX年X月,X市统计局对X餐饮业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上报的《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报表中,20XX年1-3月营业额未能提供所上报数据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核算依据,无法核算营业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了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统计违法行为。

处理情况:基于以上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X市统计局给予该单位警告处罚。

案例启示: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是统计数据的源头,必须完整保存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账,发挥好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与统计报表衔接的作用,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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