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姜堰区统计局出台《“第一种形态”记分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度姜堰区统计局内部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和《2018年度姜堰区统计局编外人员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一是目标制定项目化。各科室个人制定年度工作目标清单,明确工作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评分标准,把每一项工作项目化考核,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使干部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工作有目标。 二是日常管理分值化。制订《“第一种形态”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对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11种情形进行记分,个人和科室达到一定分值,由局党风廉政建设分管领导、当事人科室分管领导和支部纪检委员或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运用第一种形态。主要包括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局内部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五种处理方式。实行“分随人走、分值累计、分滞科室、封顶清零、次年清零”的原则,个人记分达到12分的,原则上当年度不得评先评优。 三是年终考核科学化。分别针对股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和编外人员制订《2018年度姜堰区统计局内部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和《2018年度姜堰区统计局编外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内部绩效管理由工作考核、内部管理和民主测评三部分组成,权重分别为60%、20%、20%。编外人员考核由日常考核和民主测评两部分组成,其中日常考核50分,民主测评50分。其中将《“第一种形态”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作为内部管理和日常考核的计分依据,使考核办法既科学合理,又简便易行,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导向作用。 |